買車到底要不要買保險呢?
要買哪一種好呢?
這是很多車主常常會遇到的問題。
以車體保險來說,共分為甲乙丙三種,簡單整理如下:
車體險:
甲式
因下列事故照成被保險汽車知毀損滅失,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1.碰撞、傾覆
2.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
3.第三人非善意行為
4.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
【保險特色】
包含不明原因的車損。
乙式
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。
1.碰撞、傾覆
2.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
【保險特色】
除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外,保障內容與甲式一樣。
丙式
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、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,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,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查證屬實者,亦
負賠償之責。
【保險特色】
1.免自負額
2.免勘車照相
常用的附加險
車體免折舊附加條款:
免折舊附加條款,常被人誤解,前面已經說了,車體按每年%折舊,所謂免折舊並不是今年70萬車體價值,明年還是70萬,後年還是70萬,而是所謂"當年度免折舊",
亦即當年度價值不按月份比例打折。
竊盜損失險:
失竊報案才有理賠,零件被拔不理賠(除車移往第三地,殺肉拆解,棄置路邊,則仍可適用,但詳細仍需看不保條款),
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,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。
第三人責任險:
指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,致車外之第三人死亡、受傷或財物受損,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,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承保範圍分為下列二部份
傷害責任險(體傷)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,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,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金額以外的部份,在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財損責任險(財損)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,在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保固責任險
對所售出之中古車,在保固期間內,因製造上之瑕疪或裝配上之缺陷而致被保固項目之零配件毀損、故障、失靈,負賠償之責。賠償方式以修理或更換
該毀損零配件至堪用為限。保固範圍依保險公司規範為主,一般來說涵蓋的部分包含引擎、變數箱、冷氣、剎車、行車電腦等等。通常需搭配車體險。
綜合建議
一般來說,以我們的經驗,我們會建議各位至少都要保個丙式車體險+竊盜險,視您買的車款的價值而訂。比如說若您只是買了一台10年車以上的代步
車那建議您加保第三責人險即可,但若您買的是近三年百萬名車,那我們會建議您考慮保個乙式車體險。保險的意義在於分攤風險,幫自己的車子買一份
保險也是多一份保障,風險的分攤少一點,買的越多保障越多,接受的程度也因人而異,大致上還是要看駕駛者的狀況。現在市場常看到的美規車,由於
少了原廠的紀錄,無法知道上一任的車主的駕駛狀況及保養狀況,保固責任險就變成很有力的工具,C/P值很高,若您要購買美規車時建議您不彷向業務
員詢問保固險的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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