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rigin_4888822899  

買車到底要不要買保險呢?

要買哪一種好呢?

這是很多車主常常會遇到的問題。

 

以車體保險來說,共分為甲乙丙三種,簡單整理如下:

 

 

車體險:

 

 

 

甲式

 

因下列事故照成被保險汽車知毀損滅失,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
 

 

1.碰撞、傾覆

2.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

3.第三人非善意行為

4.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 

 

【保險特色 

包含不明原因的車損。


 
乙式

 

 因下列事故造成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。 

1.碰撞、傾覆

2.火災、閃電、雷擊、爆炸、拋擲物、墜落物 

【保險特色

除了第三人非善意行為或不明原因外,保障內容與甲式一樣。



丙式

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、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,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後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對造汽車雖肇事逃逸,但經憲警現場處理且經查證屬實者,亦

負賠償之責。 

【保險特色 

1.免自負額 

2.免勘車照相

 

常用的附加險

 

 

車體免折舊附加條款:

免折舊附加條款,常被人誤解,前面已經說了,車體按每年%折舊,所謂免折舊並不是今年70萬車體價值,明年還是70萬,後年還是70萬,而是所謂"當年度免折舊",

亦即當年度價值不按月份比例打折。

 

 

 

竊盜損失險:

失竊報案才有理賠,零件被拔不理賠(除車移往第三地,殺肉拆解,棄置路邊,則仍可適用,但詳細仍需看不保條款)

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,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。

第三人責任險:

指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,致車外之第三人死亡、受傷或財物受損,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時,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
承保範圍分為下列二部份

傷害責任險(體傷)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,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,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金額以外的部份,在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
財損責任險(財損)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,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,在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

 

保固責任險

對所售出之中古車,在保固期間內,因製造上之瑕疪或裝配上之缺陷而致被保固項目之零配件毀損、故障、失靈,負賠償之責。賠償方式以修理或更換

該毀損零配件至堪用為限。保固範圍依保險公司規範為主,一般來說涵蓋的部分包含引擎、變數箱、冷氣、剎車、行車電腦等等。通常需搭配車體險。

 

 

綜合建議

 

一般來說,以我們的經驗,我們會建議各位至少都要保個丙式車體險+竊盜險,視您買的車款的價值而訂。比如說若您只是買了一台10年車以上的代步

車那建議您加保第三責人險即可,但若您買的是近三年百萬名車,那我們會建議您考慮保個乙式車體險。保險的意義在於分攤風險,幫自己的車子買一份

保險也是多一份保障,風險的分攤少一點,買的越多保障越多,接受的程度也因人而異,大致上還是要看駕駛者的狀況。現在市場常看到的美規車,由於

少了原廠的紀錄,無法知道上一任的車主的駕駛狀況及保養狀況,保固責任險就變成很有力的工具,C/P值很高,若您要購買美規車時建議您不彷向業務

員詢問保固險的細節。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明龍汽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